原平爆炸事故嫌疑人已被刑拘事故原因系非法购买储存的炸药自燃自爆检察机关将适时介入案件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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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8:52 检察日报 | |||||||||
本报太原4月13日电(记者丁毅 宁风) 今天,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10日发生在山西原平轩岗煤电公司职工医院的爆炸事故犯罪嫌疑人王晋生、王国华已投案自首爆炸原因初步查明为王晋生等人非法购买、储存的自制炸药自燃自爆。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轩岗煤电公司职工医院总务科副科长王晋生曾于爆炸发生前10天左右,向爆炸地点搬运过数十箱货物,爆炸发生后王晋生下落不明。在现场,公安人员
据王晋生初步供述,他与别人合伙私开了一座煤矿,出事前曾伙同他雇佣的司机王国华等人将两吨多炸药私存于轩岗煤电公司职工医院家属楼底层车库的地下室内。这些炸药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炸药。目前,王晋生、王国华已因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悉,山西省检察机关对此案十分重视。山西省检察院、忻州市检察院、原平市检察院有关领导和干警已多次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随时注意事态发展。据了解,检察机关将适时介入案件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