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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化隆全面提高新型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9:0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为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发展,化隆回族自治县从今年起将全面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让更多农民享受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

  一是大病报销最高补偿限额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2.5万元,五保户、特困人口和重点优抚对象提高到2.7万元;二是门诊挂号费全免,并且实行门诊医药费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制度,由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到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办结算,简便了报销程序,方便了参合群众
;三是将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类风湿性关节炎、乙型肝炎、慢性宫颈炎等八类不需要住院治疗,但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纳入大病统筹报销范围,进行分阶段按比例补偿,患者凭借一年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票据,在年底一次性报销,最高可报销500元;四是高危孕产妇、五保户、特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补偿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中、藏医药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作者 王国栋 马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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