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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研经费涉境外洗钱 主要有六种洗钱方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9:1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国内部分专家学者日前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痛斥国家科研经费被转出境涉嫌“洗钱”、行贿等现象,他们建议,科研经费财权和审批权要分离,掌握财权的政府部门要从直接的科研项目审批中退出,建立科研投入基金制度和公正公平公开的专家评审制度,只有这样,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才能顺利实现。

  经费还有可能用于行贿

  前一段时间国家科研经费被转出境涉嫌“洗钱”的事情较多。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唐安国教授指出,科研经费用于洗钱的方式有多种:第一,购买设备,例如国家下拨700万元,只购买500万元设备,大笔回扣进了小金库;第二,大量购买汽车房子,最后纳为私产。第三,购买保险,例如,“我今年55岁,买5年养老保险,每月2000元,5年就是12万,等我退休后,这笔钱我可以取回,至少可以拿回本金,将来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买保险则有发票可以报账;第四,合作研究,例如,“一个亿的总课题,我说需要别人合作研究,跟对方地下约定,让他开个高价,把钱打过去,再地下分赃吃回扣”。第五,产业化,自己建立公司,拿科研经费作股份;第六,旅游消费。

  此外,院校争取来的科研经费还有可能成为向官员、专家行贿的来源。包括:第一,送回扣。有的项目经费至少拿10%打点关节。唐安国说,一般一个专家的回扣率为项目申请费用的2%~5%。其次,送项目。专家评审通过了总课题,科研人员就拿子课题贿赂对方。

  给孩子买铅笔也能报销

  据《人民日报》报道,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比例仅在40%左右。有科研人员反映,只要跟着项目,吃喝拉撒,甚至给孩子买支铅笔都能在课题组报销。

  国家审计署不久前公布的审计公告可谓触目惊心:2004年度的审计发现,科研系统2个部门和45个科研单位转移、挤占、挪用科研经费6.69亿元,另外还有13个单位把3.27亿元的科研经费违规出借、对外投资甚至投入股市。

  呼吁人大设专门组监管

  中科院院士、同济大学海洋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汪品先教授指出,现在国家实施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有很多大的百亿元级的科研项目。一些上亿元的大项目都让司长、处长们管着,一个处长就可以操持上亿资金。汪品先说:“人大常委会要把每一个大项目审查管理起来,如果钱特别多,必要的话要成立专门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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