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无锡人”的纳税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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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9:30 无锡日报 | |||||||||
张学仕 我是苏北淮安人,来江南打工已十多年了,无锡已成为了我的第二故乡,我们这些外来的打工者如今被誉称为“新市民”、“新无锡人”,让我们感觉到与广大市民的心贴得更紧了。我们能溶入无锡这个社会大家庭感到非常荣幸。
随着收入不断增加,我们这些“新无锡人”也加入了诚信纳税的行列。曾记得在1997年前后工资超过800元以外的部分按5%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是个陌生的名词,起初对此事还不太理解,议论纷纷……厂领导及时组织我们学习了税收政策和有关知识,提高了我们对国家税收的思想认识,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从而自觉缴纳税收。 从1999年11月1日起,国家对银行存款利息收取20%利息税,我如数缴纳,我平时喜欢参加报纸上举办的一些征文活动、征集广告语活动,并经常获奖。领奖时也按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虽然我缴纳的数目太小太小,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但我很开心,很自豪,我也是个纳税人,按照国家的税收政策依法纳税感到很光荣。 缴纳税收不在于钱的多少,只要依法执行,诚信纳税就行了。通过依法纳税的过程,使我们广大新老市民进一步认识到税收与现代社会息息相关,对推动社会发展进步起到积极作用。我们应该提高纳税意识,人人依法纳税,对于那些偷税的不法分子应给予沉重打击,让国家税收政策更加深入人心,依法诚信纳税成为每个单位和个人的自觉行动。 (作者单位:无锡市消防器材总厂金城湾一分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