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纳税人的朋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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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9:30 无锡日报 | |||||||||
廖仲毛 假如我是一名税务官,我一定会主动和纳税人交朋友,把税法知识主动告诉他们,让他们既明了纳税的义务,更懂得纳税的相关法律和政策,熟悉纳税的标准和程序。 当我和纳税人建立朋友关系时,我一定会把这种关系纳入到税法的约束之下。虽为
在我的字典里,只有“现不为例”,没有“下不为例”。 假如我是一名税务官,我要把所有的纳税人都当朋友,不论他是大户还是小户,也不论他是社会名望,还是无名小辈。税法面前人人平等,真正的朋友也是不问出身和贫富的呀。朋友有错,我会主动提出,和风细雨;朋友有困难,我会尽个人的努力帮上一把。在不违背税法政策的前提下,我更愿意以朋友的身份和纳税人打交道,那样,征纳双方都会感到心情舒畅。 假如我是一名税务官,我会主动回避亲友。因为亲友的关系胜过朋友,对方肯以一般朋友的姿态谨待纳税,于工作倒也无妨。怕只怕对方以亲情压税法,这是我必须主动回避的理由。感情的天平上,税法是惟一适用的砝码。 假如我是一名税务官,我要做纳税人心目中的朋友。我只是一名普通的税务工作者,不是什么官。作为一名税务工作者,我们甚至还要对纳税人高看一眼,因为我们的工资,我们生活的城市和一切公用设施的建设投资都是直接来自纳税人的税收。我在本职岗位上能够顺利地完成征税任务,应当感激这些朋友。 (作者系江苏昆山一市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