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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的燃气初装费收了19年 如此行政怎让群众放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9:36 汉网

  据新华社广州4月13日电燃气初装费的“存废之争”在广东闹得沸沸扬扬。未经上级物价部门批准的高昂收费,竟然让广州市民照办了19年。

  广州市物价局认为,收取燃气初装费是为了“市政管网建设”。当年广州市铺设管道燃气网络资金不足,市政府出台了一项集资办法,规定所有管道燃气用户都要一次性交纳1000元,后来调整到3000-3500元。如今19年过去了,广州市的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已达70万
,“燃气集资”已达14亿元,这些钱都足够再建一个煤气公司了,燃气初装费却仍在收取。

  未经批准的乱收费行为能够存在19年,首先是因为当地政府对自己的“指令”没有及时调整。当初的“历史条件”下,集众人之力建市政工程或许情有可原,可钱收得差不多了,“集资”这种行为本身也遭到否定了,广州市政府却没有及时清理政策,而是放任过时的“指令”延续,无限期执行。这难道不是玩忽职守吗?

  省物价部门的暧昧态度也纵容了这项乱收费的横行。广东省物价局早在1999年就下发了一项规定,强调管道燃气预埋等费用“应全部在房价中补偿,不得在价外另行收费”。但这项规定很快沦为一纸空文,广东境内几乎所有的房地产开发商都在房价之外向业主收取高昂的燃气初装费。对于这种挑衅行为,物价部门竟能保持沉默7年之久,直到前两天,才吞吞吐吐地表态说是“乱收费”。如此没有底气地行政,怎能让群众放心?

  不仅如此,有些地市物价部门还沦为开发商利益的代言人,开发商说收多少就收多少,开发商要涨价便由他涨。目前广东大部分地区的燃气初装费征收标准都是每户3000元左右,有的小区甚至高达4000多元;肇庆市物价局还出了闹剧:刚刚规定某小区按照每户1000元的标准收费,才过两个月,又将标准改成了3000元。且不论是否存在官商“猫腻”,单是这种朝令夕改的随意性,就已经有违物价部门的职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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