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认证”广受质疑 认证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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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9:37 汉网 | |||||||||
据新华社电 由国家认监委和卫生部联合起草的《口腔保健用品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3日起公开亮相,并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此前,频频对牙膏、口香糖产品进行“认证”的国内某机构(全国牙防组——本报注)的认证资格问题引起社会广泛质疑,也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口腔保健用品认证将采用统一的认证标准、技术规范、合格评定程序,标注统一的口腔保健用品认证标志。国家认监委会同卫生部制定口腔保健用品认证规则。设立口腔保健用品认证机构应当符合《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条件,并具备口腔保健用品功效实验室检测和临床验证的技术能力。国家认监委依法对申请设立认证机构的申请人进行审批,公布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名录。在审批时涉及卫生部职责的,征求卫生部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