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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打伤学生校方赔2万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0:24 扬子晚报

  湖北省郧县鲍峡镇东河初级中学一教师彭某打伤学生,近日被郧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校方赔偿该生残疾补助金2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6月6日下午,郧县鲍峡镇东河初级中学15岁学生刘某课堂作业未及时完成,教师彭某对其严厉批评,并打了刘某两耳光,致其受伤。后来,刘父委托十堰市司法鉴定中心对刘某头部损伤进行伤残程度鉴定,该中心于同年10月24日作出鉴定结论
:刘某双耳听力下降达52分贝,伤残程度为8级。刘某将彭某及鲍峡镇东河初级中学告上法庭,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残疾补助金等共计28895.7元。(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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