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国家一二级水生野生动物最高可获六千元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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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0:47 青年时报 | |||||||||
时报讯 宁波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奖励资金标准实施意见日前出台。 根据规定,误捕后活体放生的国家一、二级大型水生野生动物,奖励3000元至5000元;误捕后死亡的国家一、二级大型水生野生动物,主动上交渔政部门处理的,奖励2000元至4000元;误捕后活体放生的国家一、二级小型水生野生动物,奖励1000元至2000元;误捕后死亡的国家一、二级小型水生野生动物,主动上交渔政部门处理的,奖励300元至1000元。
(王量迪 黄剑波) 来源:青年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