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手机经营者被清理出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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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5:34 深圳晚报 | |||||||||
白沙岭工商所当天介入调查 “三无”手机经营者被清理出场 本报记者赵根云报道昨天本报A12版刊发了《500多元买到仿名牌手机》的报道,披露了明通数码城有商铺大肆出售“三无”手机的情况。当天下午,白沙岭工商所成立了由主
当天下午1点多,明通数码城有关负责人看到本报报道后,责成一位徐姓负责人立即开展调查。经查实,2B-115号现经营者其铺位是转租来的,已经营了1个多月,现经营者陈某承认了销售仿冒手机、“三无”手机、水货手机的事实。徐姓负责人召集原经营者、现经营者认真阅读了本报的报道,并逐条核对了签订承租合同时所签订《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中的相关条款。根据责任书第九条的规定,即“承租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柜台租赁合同,将承租方清理出场”,出租方明通数码城于当天下午3点30分解除了与原租赁者的租赁合同,同时将现经营者清理出明通数码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