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减少废物排放可获额外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5:34 深圳晚报

  减少废物排放可获额外奖励

  年内将组织百家企业参与“鹏城减废行动”

  本报记者王雅报道发展循环经济是让深圳未来更加辉煌的重要途径,而减少废物和实现废物再利用则是循环经济的两大支柱,昨天,深圳市政府正式启动了紧扣这两大内容的
“鹏城减废行动”,凡是削减了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三者之一总排放量20%以上的企业均可享受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等待遇,而运用创新技术、再生资源利用等措施实现削减目标的企业还可获得额外奖励。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出席了启动仪式并讲话。

  每年举行两次评估授牌仪式

  据了解,“鹏城减废行动”坚持“政府鼓励、企业参与”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技术扶持、集中评估、授牌奖励”的推进模式,组织和动员企业制定污染削减计划、使用清洁原料、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等工作,削减废物产生、减少污染排放。为此,深圳市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心将免费为企业提供顾问服务,向企业提供先进适用的减废技术,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每年的6月和12月,深圳将举行鹏城减废行动的技术评估和授牌仪式,对实现具体减废目标的企业授以标志和证书,成效显著的予以奖励。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已经获得减废标志和证书的减废企业并非一劳永逸,他们将接受动态管理。如果次年,凡能保持上年度减废成效,无环境违法行为,并使本单位任意两种以上污染因子总排放量削减5%目标的,可保持其减废标志和证书。如果无法达到这个要求,将被取消减废标志和证书。

  年内组织百家企业参与行动

  按照“鹏城减废行动”的目标,到今年底前,要组织和动员100家企业参与行动;力争有50家企业实现单位产量废物排放量比上年度减少20%的减排目标,获得“鹏城减废标志”。

  以后,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要持续推进“鹏城减废行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