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废物排放可获额外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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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5:34 深圳晚报 | |||||||||
减少废物排放可获额外奖励 年内将组织百家企业参与“鹏城减废行动” 本报记者王雅报道发展循环经济是让深圳未来更加辉煌的重要途径,而减少废物和实现废物再利用则是循环经济的两大支柱,昨天,深圳市政府正式启动了紧扣这两大内容的
每年举行两次评估授牌仪式 据了解,“鹏城减废行动”坚持“政府鼓励、企业参与”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技术扶持、集中评估、授牌奖励”的推进模式,组织和动员企业制定污染削减计划、使用清洁原料、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等工作,削减废物产生、减少污染排放。为此,深圳市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心将免费为企业提供顾问服务,向企业提供先进适用的减废技术,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每年的6月和12月,深圳将举行鹏城减废行动的技术评估和授牌仪式,对实现具体减废目标的企业授以标志和证书,成效显著的予以奖励。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已经获得减废标志和证书的减废企业并非一劳永逸,他们将接受动态管理。如果次年,凡能保持上年度减废成效,无环境违法行为,并使本单位任意两种以上污染因子总排放量削减5%目标的,可保持其减废标志和证书。如果无法达到这个要求,将被取消减废标志和证书。 年内组织百家企业参与行动 按照“鹏城减废行动”的目标,到今年底前,要组织和动员100家企业参与行动;力争有50家企业实现单位产量废物排放量比上年度减少20%的减排目标,获得“鹏城减废标志”。 以后,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要持续推进“鹏城减废行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