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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重组企业契税 优惠延长至后年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5:35 深圳晚报

  据新华社电为继续支持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延长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决定将企业改制重组所涉及的契税优惠政策延长3年,执行期限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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