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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接受百姓“批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6:22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4月14日电(记者蔡敏沈翀)55岁的农民唐洪耘从来没奢想自己的环保建议真能带来一所小学的搬迁。

  正在筹建苏皖豫三省省际通道泗许高速公路的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近日向媒体发布了这条公路的环境影响评价公告,鼓励公众通过信函、电子邮件、问卷调查反映意见。安徽省灵璧县庙王村农民唐洪耘对此提出,沿村而过的高速公路离乡村中心小学不足百米,近的
地方甚至十几米,将来的噪声必定影响孩子们学习,这所小学须进行环保搬迁。此外,沿路数十家稍远的农家住宅也应该装上隔声窗。“俺家祖辈几代住在这里,最有发言权。”他说。唐洪耘的建议写入了环评报告,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的项目负责人于沉鱼介绍说,如果专家最后的论证与他的建议基本吻合,公路建设部门必须按照环评要求搬迁这所小学。

  随着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3月中旬的实施,中国所有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必须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百姓“批示”。

  安徽省环保局负责人万静介绍说,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安徽省10多项筹建中的工程项目启动了环评公众参与工作,这使百姓环保知情权、发言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

  过去,中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上级对下级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对环评机构的监督,主要靠行政手段,除了一部分专家参与外,社会监督的范围极小。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日前一项调查显示,仅有6.3%的公众在最近三个月参加过环保活动。

  国家环保总局在2005年成功举行圆明园防渗工程环境影响听证会的基础上,出台《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将公众全面引入环境评价工作当中,并明确要求所有建设单位环评文件报送审查之前,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和期限不得少于10日。事实上,在一些启动公众参与环评工作较早的重大工程里,群众意见已经产生了影响。

  据了解,泗许高速公路在最初规划时穿越安徽省宿州市城市规划区,一旦建成,短时期看起来没事,却势必割裂将来的新城区,造成诸多不便。当地居民及地方政府反映意见后,这段高速公路在规划时就被改成了高架桥。环保专家万静说,吸取群众意见及时修改规划,既减少占地面积、保护了未来新城,又避免了建成后再改形成巨大浪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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