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闯红灯记入操行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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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2:36 重庆晚报 | |||||||||
据新华社电今年起至2008年,全国将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21日,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安监总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公安部门建立学校通报学生交通违法情况的制度,学生闯红灯、跨越护栏等交通违法情况,公安部门将通知学校,并会写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中。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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