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法两家达共识民行检察监督更顺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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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4:23 检察日报 | |||||||||
本网广州9月6日电 通讯员黄文彬 刘顺龙报道 近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广东省检察院在广州召开了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工作座谈会。会议就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范围、方式等问题进行了讨论,达成多项共识。 会议认为,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监督的范围是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全过程。对于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用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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