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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记者身份作恶多端 湖南一报社记者身涉四罪出庭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4:23 检察日报

  本网长沙9月6日电 记者黄建良 通讯员山木报道 9月4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新闻记者涉罪案。娄底市检察院指控《娄底日报》原记者伍新勇涉嫌绑架、诈骗、挪用公款和非法持有枪支等多个罪名。据介绍,伍新勇案是去年由湖南省检察院和娄底市检察院联合查处娄底市原副市长赵更效特大职务犯罪案(本网曾多次报道)时带出来的。

  公诉人在法庭上指控:现年41岁的伍新勇在任《娄底日报》记者期间,为捞取个人
私利,打着新闻记者的牌子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997年10月15日,伍新勇用新闻记者身份与易云清、何木松等人合伙租赁新化县一娱乐城,用有奖

电子游戏机进行聚赌,获取暴利。为了将何木松所得的利润据为己有,伍新勇找来当地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刘利文已判死缓策划将何木松绑架,逼其交出6万元后才将其释放。1997年上半年,伍新勇又用新闻记者的身份以合伙承包长沙市松桂国宾馆的
装修
工程为由,要求时任娄底市财政局行财科科长的朱同球另案处理)从财政局挪用公款用于工程投资。投资款到位后,伍新勇以要活动经费为由从中拿走17万元。

  从1995年2月至2001年10月,伍新勇以所谓“政法记者”的身份,利用一些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希望案子得到从轻处理的心理和一些基建包工头盼望承包到

建设工程的心理,以收取活动经费和工程质量保证金等为借口,先后多次诈骗犯罪嫌疑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建筑包工头和施工单位的手机、美金、人民币等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万余元。

  另外,伍新勇还于1994年底以所谓“政法记者”的身份,在原娄底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索要了带枪套的钢珠枪两支、六四式手枪子弹5发。事后,当公安机关开展缉枪行动时,为逃避打击,伍新勇又将枪支、弹药转移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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