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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成员近百人 湖南新化黑社会团伙警察称兄道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6:58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世纪周刊》报道 日前,湖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了为期20天的对新化县以刘俊勇为首的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的审理。近百名被告到庭受审。

  这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新化县发展了近十年,涉嫌故意杀人、贩毒等23项罪名、162起案件,案卷材料多达205册,堆起来有几米高,被告人在法警的看押下足足坐了5排。此前,曾为刘俊勇等充当“保护伞”的新化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伍福全、刑侦大队原大队长易俊清
、副大队长曾维洪等人,已于3月17日被法院一审以徇私枉法罪审理。

  身上的每件首饰都价值万元

  据刘俊勇的母亲周蒲姣回忆,刘俊勇花钱大手大脚,对吃穿打扮颇为讲究,尤其喜欢“金链子”,“他身上戴的手链、戒指、项链每一件都价值上万元。”

  刘俊勇的帮会没有名字,但内部有着严明的“帮规”:逢仇必报;听“大哥”的话。帮会内部等级制度森严,每次作案分工明确,策划周密。

  自1995年开始,刘俊勇和廖建伟二人开始在当地寻衅滋事,树立其“老大”的威信,很快形成势力。1998年,刘俊勇开办了当地最大的宾馆,作为窝点组织卖淫。

  娄底市检察院的控诉称,该组织自1998年来,从事贩毒、故意杀人、开赌场、搞地下六合彩等犯罪活动,其中贩卖海洛因58次共1650余克,抢劫人民币30万元,仿造假币12万元,非法制造、买卖枪支18支。

  “派出所就是我开的!”

  除了“狠”,刘俊勇身后还颇有“靠山”。除了新化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伍福全等人外,他最“亲近”的人是原孟公镇派出所所长胡同喜。

  检察院公诉,胡同喜先后在刘开设的金矿中包揽工程。2001年,胡竞争新化县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刘俊勇先后“赞助”了其几十万元。为此,刘俊勇的手下都喊他“刘所长”,刘也逢人必称:“派出所就是我开的。”

  “刘俊勇一伙和镇上派出所的人平时都称兄道弟,没事一起打牌,喝酒,随意得很。”一位村民说,“派出所从来不管刘的事,只要不出人命,随便他怎么样都行。”

  2004年9月,新化县决定对金矿实行整体出租,竞租者需交500万元保证金。刘俊勇找到当地信用社主任伍让春,在未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手续的情况下,只凭一纸借据便拿到500万元。

  出了命案警方拒绝抓人

  2003年9月,刘俊勇手下“马仔”刘永华被砍伤,刘永华怀疑是陈新华背后指使。6月30日凌晨1时左右,廖建伟、刘永华一伙人分乘2辆面包车、7辆摩托,先分成几路封锁了当地村口,剩下8个人开始砍人。陈新华被砍52刀,抽搐着往其已被刘手下按住的母亲身边拼命爬去。

  此案发生后,直到2005年3月,公安局只抓了11个非主犯。被害者的父亲陈历平多次前往当地公安局,要求法办凶手,“后来竟连人都找不到了。”

  之后,陈历平几次到湖南省人大上访,湖南省人大几次要求发回重审,但新化县法院始终没有执行。2005年4月,陈历平上访到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当年4月底,在公安部的督办下,湖南省公安厅派出100余名民警,才将凶手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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