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向李庆同志学习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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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7:44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王根喜通讯员雷学鹏黄新风)4月20日,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开展向李庆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要求在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广泛迅速地掀起开展向李庆同志学习活动的高潮。 李庆是长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要案中队民警。今年2月21日晚,他因连续办案4昼夜约80小时,劳累过度导致心力衰竭,经抢救无效不幸以身殉职,年仅38岁。自1993年2月参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向李庆同志学习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要认真学习李庆同志的先进事迹和高尚情操,学习他牢记宗旨,情系人民,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尚品质;学习他秉公执法,勇斗邪恶,无私无畏,顽强拼搏的英雄气概;学习他勤奋钻研,勇创佳绩,脚踏实地,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学习他忠于职守,忘我工作,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崇高境界。 省委、省政府号召,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向李庆同志学习活动。要把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学习本地区、本行业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结合起来,切实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学先进、学楷模的满腔热情,引导到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努力工作、建功立业上来。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要以李庆同志为榜样,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