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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流50天后胎儿仍存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8:20 扬子晚报

  做完人流手术50多天后,北京王女士被检测出胎儿仍在发育,不得不再次进行手术。王女士为此向医院索赔1.2万元,而医院表示不应承担责任,昨天,王女士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2月7日,王女士来到位于海淀区清河桥东侧的一家医院做检查,B超显示为早孕,妊娠40天。当日,她在该院做了无痛人流手术。4月7日,因胎儿已经成形,王女士不得不再做
了一次人流手术。(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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