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账户里有“怪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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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8:5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4月22日讯今天,许多读者打来电话反映,他们明明是在“甲单位”上班,与“甲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拿的是“甲单位”的工资,他们的社保关系却莫名其妙地挂到了另一家单位!这闷葫芦里到底卖的啥药? 今天张女士打来电话说,她儿子从1993年起就在济南一通讯公司上班。开始,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近几年,虽然单位没换,岗位也没换,但劳动合同不签了。另外,他的社
令张女士和她儿子感到不解的是,为什么明明在“甲单位”上班,也按时发工资,他的社保关系却挂到了“乙单位”呢?另外,为什么原来与“正式工”一块参保,现在却要独立出来呢?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近几年来,将职工社保账户随意挂靠的现象十分严重。 据济南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处长孙少锋介绍,这种现象实际上是变相的“劳务派遣”。在这种用工方式下,双方只有使用关系,无聘用合同关系。用工方不跟员工签劳动合同,而只签劳务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跟员工签劳动合同,负责发放工资、办理社会保险、扣缴住房公积金等。据孙处长介绍,现在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禁止有资质的劳务机构同时为几个公司来代理社保关系。一些外商投资企业为减轻公司的管理费用,也普遍采取这种用工方式。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劳务公司却“把好经给念歪”了,出现一些违规操作。 据介绍,一些用工单位之所以纷纷将职工的养老金账户挂到劳务中介公司,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受利益驱动。“这些职工挂过去,按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济南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以职工上月全部工资收入为基础,单位缴12%,个人缴8%;而单位参保,如国有企业,个人缴8%,单位缴22%。这样,职工身份一换,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就减少了10%。另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只参加养老保险,而其他参保人员则必须五险合一,一票征缴。用工单位钻的就是政策的空子。”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在这样的情况下,职工身份一换,用工单位就可以白赚。一方面可以造成灵活就业人员踊跃参保的“假象”,社保“扩面”效果明显,另一方面还造成了社保基金的流失和支付风险的加大。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可谓一拍即合。 记 者 杨飞越 实习生 王 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