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遭抢司机不管汽运公司被判“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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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8:57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重庆4月22日电乘客在乘坐客车时遭抢,客车司机不仅对乘客报警的请求置之不理,更放纵抢劫者逃跑。日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由汽运公司赔偿乘客损失。 经查明,2004年12月25日,曹启明乘坐重庆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辆客车前往垫江五洞,当时随身携带卖牛所得的9610元人民币。车行至高速公路人和路段时,有几人
法院审理后判决,由重庆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曹启明经济损失9610元及交通费24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