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4280万 民政局长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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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9:25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中新)据《检察日报》消息,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原局长罗理诚伙同个体经营者李孝銮,挪用民政局管理的农保基金4280万元一案,终审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和有期徒刑十五年。 罗、李二人在1997年至1999年期间,多次挪用红河州民政局管理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共4280万元,用于李的个人经营活动,至案发时未能收回。李在借款期间,先后送给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