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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市纪委明令严禁领导干部借操办婚丧敛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11:11 黑龙江日报

  记者 姚建平

  本报讯“五一”长假即将来临,日前齐齐哈尔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关于狠刹领导干部借操办婚丧事宜敛财重要提示》精神,狠刹领导干部借操办婚丧事宜敛财之风。

  齐齐哈尔纪委明令,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要限定在亲友范围内,提倡从俭操办。不准以各种方式向职权范围内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以及亲属以外的人员发请帖、请柬或通知;不准凭借职权借机收受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不准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用公款送的礼品、礼金;不准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事宜。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要严格控制规模,婚事用车限制在5台以内,丧事用车限制在6台以内,不准无偿使用公车。提倡不摆酒席,必须招待亲朋的要限制在100人以内。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要没收收受的礼金,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对为掩人耳目、欺骗组织,搞分期分批宴请的要累加计算结果,超过标准的视为大操大办,从严查处;对动用公车的除按照《黑龙江省公车私用处罚办法》处理外,还要收缴参与婚庆的车辆,取消车辆编制,追究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

  据了解,齐齐哈尔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必须填写《领导干部办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前15天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和上级纪委申报,说明办理婚丧事宜的有关情况,经审批后方可办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领导干部借婚丧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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