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撞车撞了“白撞”广东交规应对“撞车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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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11:31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根据广东省实际情况出台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在5月1日正式实施。针对如今“撞车党”敲诈勒索事件频繁发生的情况,为打击这一现象,该条例对机动车方免责作出相应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深圳商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