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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轻信地接社推荐“自费项目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13:04 新闻晚报

  晚报讯“五一”临近,市旅游委于近日进一步整顿旅游市场,大力倡导诚信服务,并于前天发布了一些关于假日旅游消费维权的温馨提示。■提示一:辨明规范广告

  不规范的广告往往仅冠以“某某假期”、“某某之旅”等资质不全的个人或机构名称。留意诸如“豪华旅游”、“相当于三星四星标准”、“准三星四星”或“送保险”等模糊违规广告用语。■提示二:选择旅行社出游

  参加旅行社组织旅游一般行程有保障,出现问题可向旅游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旅游者出境游需认准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不要到未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和其他机构报名出游。■提示三:签订旅游合同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已明确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本市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签订旅游合同时,参照使用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或《上海市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提示四:依法维护权益

  旅游者须遵守我国及相关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参加自费项目不要违法,不要轻信当地地接社导游出示的供游客选择的所谓某国某地旅游部门推荐的“自费项目表”。

  如旅游者在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完成行程后到出游报名所在地的市、区(县)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提示五:遵守目的地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市旅委从国家旅游局了解到,欧洲部分国家制定了针对入境游客穿着、携带假名牌的处罚办法和法规,市旅委提醒赴欧洲旅游的市民不要穿着、携带或购买假冒名牌物品。■提示六:出游前请先做功课

  为了让游程更加精彩和顺利,请市民和游客在出游之前尽可能多了解这些目的地的气候、风俗、饮食和文化。

  [服务信息]本市旅游咨询和投诉热线962020和64393615,全面接受市民和游客对行业的检查和监督,并欢迎市民和游客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一旦举报情况核对无误,将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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