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七项措施规范物业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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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21:59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新民通讯员吴梅刘刚)日前,本市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会议,总结了2005年物业管理工作,部署了今年物业管理的工作和任务。副市长陈质枫出席并讲话。 七项物业行政监管、规范措施包括:1、全程监管物业管理服务用房规划、设计、建设和移交。督促开发建设单位落实物业管理服务用房预留比例。2、监督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严格按照接管条件、接管内容和接管程序做好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接管验收。3、建立维修
责任编辑:闫新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