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万新被判8年罚4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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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3:19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另外,本案中起诉的三家企业和德隆的6位高管也分别受到惩处。上海友联管理研究
法院审理查明:自1997年3月起,新疆德隆、德隆国际在唐万新及唐万川、张业光等人决策下,由王恩奎负责提供统计数据,董公元进行股票操盘的技术分析,洪强、张龙等人分别具体操盘买卖。先后利用金新信托、德恒证券、中企东方三个公司操作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A三只股票。新疆德隆、德隆国际集中资金,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取连续买卖、自买自卖等手法,长期大量买卖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A股票,造成三只股票价格波动异常,股票价格长期居高,获取大量不正当利益。 截至2004年4月14日,新疆德隆、德隆国际累计买入三只股票金额达678.36亿元,累计卖出金额为621.83亿元,累计直接账面盈利98.6亿元,累计获利市值48.99亿元的股票。其间,新疆德隆、德隆国际操作上述三只股票的最高持仓比例全部高达91.5%以上,利用自买自卖操纵三只股票的交易量大于零的天数占买卖股票天数的比例全部在85.69%以上,自买自卖量占总交易量的最高比例全部在99.83%以上,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交易秩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