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撞死人 积极悔罪获谅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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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2:10 海峡都市报 | |||||||||
N《新京报》供稿 本报讯 中央戏剧学院的24岁大学生张强(化名),因酒后驾车撞死路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然而,鉴于他的悔罪态度及个人前途,北京东城法院近日做出免除追究张强刑事处罚的决定。
今年1月7日凌晨,张强驾驶一辆尼桑轿车超速行驶,行至北京东二环香河园路西口时,轿车失控冲入隔离带将行人郭某撞死。经交警认定,张强负事故全部责任。 在开庭审理之后,主审法官得知张强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且学习成绩优异,今年即将毕业步入社会。庭审中张强对自己的行为也积极表示了悔意。其所在学校也反馈,张强一旦被判处刑罚就会失去学籍,校方为此深感惋惜,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加上事发后,张强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40余万元,被害人家属也对张强表示谅解,法院最终认定,张强犯交通肇事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