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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令”三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6:48 河北日报

  鲍淑玲

  湖北省汉川市市政府不久前下达了一个关于倡导公务接待使用“小糊涂仙(神)”系列酒的文件,这个被戏称为“喝酒令”的文件引起轩然大波。文件称,生产“小糊涂仙(神)”系列酒的湖北云峰酒业公司是最早来汉川落户的企业,去年纳税逾1300万元,而产品在汉川的销售份额很低。为此,该市倡导在公务招待中使用其产品。包括各局、各乡镇在内的10
5个单位,今年需完成“任务”200万元。各个单位都有具体的喝酒任务,汉川市政府接待处10万元、市公安局2.5万元、仙女山镇7万元、马口镇5.5万元……文件还规定,完成计划的将按10%奖励,未完成计划的将通报批评。

  目前文件虽然已经废止,但关于此事的思考却并未结束。对这个荒唐的“喝酒令”,我们至少可以发出“三问”:

  一问:究竟是优化环境还是助长歪风?汉川市政府帮助企业强制推销白酒,打的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旗号。以这种方式,环境能否优化尚不可知,助长歪风邪气却毫无疑问。减少公款吃喝、厉行节约,为各级政府机关一再倡导。无论在哪个地方,公款大吃大喝都是不光彩的事。即便这种现象现在无法杜绝,大多数干部心中还是知道对错荣辱的。然而,这政府的“喝酒令”一下,一些人可真“糊涂”了。有政府的文件撑腰壮胆,潜规则就变成了显规则,偷偷摸摸变成了堂而皇之。况且,完不成任务还要受罚,你想节约都不成,想不公款吃喝都不成。有人算了一笔账,如果喝1元钱的酒需要5元钱的下酒菜,该市一年用于公款吃喝的费用就将高达1000万元,基本上就把这个企业一年的税款吃掉了。如此优化环境还不可怕?如此歪风邪气岂可助长?

  二问:在同一个地方究竟要跌倒多少次?人不能总在一个地方犯错误,政府部门同样如此。汉川市以前或许没有出过类似的事,然而凭借政府的权力,搞画地为牢式的摊派性消费,这几年可谓屡见不鲜,前有吉烟现象,继有安徽舒城"逼民喝啤酒",近又有湖北武穴的"爱我武穴,喝我武啤",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些荒谬的做法无一不引起公众的口诛笔伐。如果说在市场经济初期,犯这样的错误尚可原谅,那么在市场规则已经深入人心,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的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依然明目张胆地违法行政就不可原谅了。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这种低级错误不应一犯再犯!

  三问:地方利益背后究竟有没有个人利益?对"喝酒令",人们喜欢把板子打在保护地方利益上。违背规则保护地方利益,虽然不对,有些官员却并不忌讳,在他们眼里,这似乎与造福一方百姓可以划等号。笼统地打地方保护主义的板子,相关责任人并不会感觉到痛。因为在它的背后往往掩盖着个人利益。明知违法,明知荒谬,还要替人家效力,让人很难相信这背后没有猫腻。无利不起早,如果没有盘根错节的利益瓜葛,政府部门凭啥给你下发"红头文件"?有人说,这种"指令性红头文件"本身就是一封举报信,此话不无道理。只有借此来个顺藤摸瓜,查处从中牟取私利者,才能真正产生震慑作用。

  提出这"三问",是想让各级干部多一些清醒,少喝一点"糊涂酒",少干一点"糊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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