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费今有新标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8:09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史佳记者李涛)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今起执行新收费标准。昨天,市物价局、市房产局联合发出《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就我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从2006年5月1日起,南京房屋拆迁评估以及房屋拆迁重新评估(复评)和估价专家委员会鉴定,按拆迁评估房屋建筑面积收费,居住房屋基准价为10元/平方米,非居住房屋
(编辑暴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