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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门抬高"门槛" 开发商拿地须缴高额保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8:33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昨日,南京市国土部门推出了两幅开发用地,与以往不同的是,出让公告中首次规定将对拿地企业征收“建设用地保证金”,其金额与地块的起拍价等值。据悉,这是为了保证开发商按期拆迁而祭出的一招“撒手锏”。

  在昨天推出的土地出让公告中,记者发现新增了“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交纳X亿元的建设用地保证金”这一条款。南京市国土局市场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解释说,由于
此次出让的两幅地块均为“毛地”,需要开发商自行拆迁。为了保证拆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开发企业按期拆完并破土动工,国土部门决定收取建设用地保证金,其额度与土地起拍价等同。以此次挂牌的鼓楼区凤凰西街附近一幅地块为例,目前该土地报价为2亿元,无论竞得土地的开发企业最终以多少金额拿下,其在与国土部门签订正式出让合同前,必须拿出2亿元作为保证金。如果不能按期拆完,2亿元就有可能“打水漂”了。

  据了解,目前开发商竞得土地后通常先缴纳15%的土地款,剩余款项分为3至4期在1年左右的时间内全部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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