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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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9:09 无锡日报 | |||||||||
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江苏省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东蠡湖环湖绿化带及湖岸整治”工程A、B、C地块拆迁范围线内涉及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范围详见犤市规划局锡规定(2004)第203号规划定点图犦。
请上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持证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滨湖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逾期我局将按有关规定直接予以办理≯市规划局锡规定(2004)第203号规划定点图犦张贴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滨湖分局太湖管理所。 特此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