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力新区抢建工程将不予补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00:15 新晚报 | |||||||||
哈报网讯(于志华 记者 张磊 谭启首)群力新区征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抢建工程将不予补偿,对于原有农民耕地,可按照上限标准进行补偿,昨天,哈尔滨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岩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严厉打击群力新区抢建行为。 刘岩果副局长介绍,群力新区征地过程中,将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确定农民土地、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按照上限标准进行补偿,以保护和维护农民利益。而对于在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