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下发预防特大交通事故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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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02:26 舜网-济南日报 | |||||||||
综合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记者 徐京跃 陈菲)公安部日前向各地下发了《公安机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指出要依法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通行安全。 超速50%吊销驾驶证
意见要求,开展对超速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对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营运车辆超速的,除依法给予处罚外,还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加大对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客运车辆驾驶人休息点,对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的,依法责令驾驶人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临危处置措施”将成驾考内容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改进驾驶人的考试工作,提高考试难度,加强对考试内容和程序的监督管理,在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临危处置措施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急救、自救知识等内容,提高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以及发生事故后减轻伤害后果的能力。 《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对大型、中型客车驾驶人的管理。对申请大型、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人员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记录的,不予受理。对近3年有交通死亡责任事故记录的驾驶人,建议交通部门不予准许参加客运从业资格考试。 6月底前驾驶人情况将有档可查 《意见》要求建立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今年6月底以前,将对所有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调查摸底,逐车建立档案,掌握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动态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