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50% 吊销驾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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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05:0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公安部日前向各地下发了《公安机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预防和减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以下工作: 营运车辆超速要曝光
开展对超速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在国道、省道等主要线路设置流动测速点,规定测速时间。对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营运车辆超速的,除依法给予处罚外,还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驾驶4小时休息20分钟 加大对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客运车辆驾驶人休息点,对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的,依法责令驾驶人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临危处置”将成考试内容 各地要提高考试难度,在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临危处置措施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急救、自救知识等内容。 另外,公安机关将在今年6月底以前,将对所有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调查摸底,逐车建立档案。 (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