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驻京办获“首都文明单位”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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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05:44 浙江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晓鹏) 日前,在“首都深入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暨200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会”上,浙江省政府驻京办被授予2005年度“首都文明单位”称号,成为各省区市驻京办事处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省政府驻京办已经连续三年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他们以热情的态度,周到的服务,为远在北京创业的浙江老乡排忧解难,成为在京浙江人的“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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