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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人员骗走1万多元 残疾农民奔走年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08:0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 王斌华)报道:鄂州市鄂城区司法局一实习人员以办案为名,索要1.55万元现金后逃走。时至昨日,一年多时间过去了,大冶陈贵镇农民李志刚还在为讨回这笔钱奔波。

  李志刚昨日向记者诉说:2004年11月至2005年1月,他因工伤致残与鄂州一家球炭厂打官司。他到鄂城区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时,该局委托工作人员李亚中承办。2004年12月1
8日,李志刚与球炭厂负责人王某某签订了《调解协议》,并获赔偿一万元。李亚中称继续上告可以要更多钱,并以案件代理费、顾问费和办案经费的名义向李志刚索要9500元,后又以借的名义向李志刚索款6000元,并承诺未办好案件费用全退。在此期间,李亚中还要吃要喝,李志刚花了3000元。后来李亚中不见踪影,李志刚才知李亚中在骗他钱财。

  记者在2004年12月18日盖有鄂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公章的《调解协议书》上看到,调解人一方有李亚中的签名,参加人员一栏中还有鄂城区司法局的一名副局长。

  鄂城区司法局负责人称,李亚中是该局的一名实习人员,不是正规的法律工作者。李亚中早就跑了,他的行为是一种诈骗行为。他收钱后写的都是便条,不是正规的发票。李亚中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与司法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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