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将覆盖各类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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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08:55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为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记者昨日从江苏省劳动部门获悉,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均需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金,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及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领取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据介绍,我省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要由原来的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调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
生育津贴的发放基数,以上年度职工本人的平均缴费基数为准;对上年度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的发放基数由统筹地区确定。对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及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适当提高,可不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2%。女职工因本次妊娠而引起的合并症、并发症,生育后3个月以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另外,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可确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免付期。 作者:端木/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