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连续驾驶4小时须休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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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09:16 青年时报 | |||||||||
综合新华社消息鉴于重特大交通事故接连发生局势,昨日,公安部下发《公安机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明确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驾校及其他形式培训班。 今后,国道、省道营运车辆如超速,除处罚外,每辆车都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各高速公路服务区将设立客运车辆驾驶人休息点,司机只要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就将被责令停
此外,客运车辆一年内累计两次超员20%以上,或者一次超员50%以上,交管部门将建议其所属企业,对该超员司机调离或解聘;申请大型、中型客车准驾车型,凡曾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记录,交管部门将不予受理;近3年内,凡有交通死亡责任事故记录的驾驶人,将失去参加客运从业资格考试的资格。发生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将对车辆所属运输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责任进行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另悉,驾校培训质量不过关是重特大事故连发的一个主要原因。为此,培训质量差、驾驶人交通肇事严重的驾校,将“停业整顿”;各级公安机关均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校和其他形式的培训班。群死群伤将对运输企业进行责任倒查和追究。 记者同时获悉,公安机关将在全国建立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今年5月底以前,将对所有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调查摸底,逐车建立档案,掌握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动态情况。 【相关】 驾驶人考试要考临危处置措施 公安部日前要求,各地要改进驾驶人的考试工作,提高考试难度,加强对考试内容和程序的监督管理,在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临危处置措施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急救、自救知识等内容,提高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以及发生事故后减轻伤害后果的能力。 来源:青年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