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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农村合作医疗费报销实行垫付直报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10:2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4月30日从青海省卫生厅了解到,为方便农牧民报销医药费,减少报销程序,从今年5月1日开始,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费报销将逐步实行垫付直报制。目前,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合管办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始逐步实行这种方便、快捷、随到随报的报销制度。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垫付直报制是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费报销中的又
一大特点,过去参合农牧民报销医药费,需要拿着医院的医药费凭证到乡镇或县合管办审核后,还要等一段时间才能报销到医药费,而现在参合农牧民直接在新型农村合作定点医疗机构就可以报销医药费,产生的医药费用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先期垫付,后县、乡合作医疗办公室直接和定点医疗机构审核报销医药费。

  据了解,垫付直报制最大的好处就是方便、快捷、随到随报,减少了过去报销程序复杂、过程缓慢的弊端,为偏远地区特别是牧区群众解决了报销药费难的问题,更增加了医药费透明度,同时还减少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的工作程序和压力。(记者 邓建青 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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