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西宁市将从净化空气、水质,搞好绿化、卫生等方面入手,确保2006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的实现。
西宁市将继续加大燃煤污染防治工作,对燃气管网铺设不到位区域内燃气的燃煤锅炉的烟尘监管和治理,确保达标排放,推广使用清洁燃料,减少因燃煤造成的空气污染。 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改善湟水河水质,切实保护“母亲河”,开展城市饮用水源保护行
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加大扰民噪声案件查处力度,改善声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以生态建设和保护为重点,继续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逐步提高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较上年提高两个百分点,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美的生态环境。继续加快卫生、市容市貌等改善步伐,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创卫”指标达到或接近标准要求,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清洁、卫生、舒适的城市环境。启动绿色人居环境工程建设,广泛开展包括创建“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等为主要内容的“建我绿色家园”系列活动。 同时,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加强新建项目环境监管,做到增产不增污,加强产业及能源结构调整,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记者 张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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