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5月1日电(记者胡锦武)未经检查验收,就违反法定程序为煤矿启封生产,致使煤矿发生死亡15人、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的特大透水事故,上栗县地质矿产局原副局长袁庆华日前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经上栗县人民检察院查明,2003年上半年至2005年春节,上栗县赤山镇永胜煤矿法人代表徐芳萍为求得袁庆华对其煤矿的关照,先后三次送给袁庆华现金共3500元。2005年4月,永胜煤矿与前进煤矿因重叠开采、越界开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产生纠纷。同年5月1日,两煤矿被赤山镇政府关停。2005年6月10日,永
胜煤矿与前进煤矿私下达成转让协议,以420万元将永胜煤矿卖给前进煤矿股东钟光圣。随后,徐芳萍与钟光圣二人来到袁庆华办公室,表明资源纠纷已得到解决。在袁庆华授意下,徐芳萍起草了一份假的《关于永胜和前进两矿资源重组、资源整合的协议书》,将非法转让合法化。6月24日,上栗县地矿局安监三股股长张兴科等人在袁庆华的授意下,与赤山镇政府矿管办主任刘垂癸到永胜煤矿启封。检察机关认为,袁庆华作为分管煤炭安全的主管部门领导,在明知永胜煤矿存在安全隐患、不具备生产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安排启封,致使永胜煤矿于2005年7月7日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1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据此,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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