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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香港公屋制值得借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14:39 金羊网-羊城晚报

  ·乔欣·

  之所以提出这个香港公屋问题,是因为时下广州的楼价日见走高,而广大低收入者自购房的能力日显不济,如何才能让低收入者购得起房,租得起房,香港的公屋制度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值得内地城市借镜。

  广州房价走高是个客观现实。本版日前推出的“探询广州房价迷局”系列报道中提到,时下“20万首期在市区无房可买”。作为低收入者,不要说20万元首期负担不起,恐怕连10万元也负担不起。但是,市场是不会迁就低收入者的。它该升还是要升。那他们的购房就唯有靠政府关照解决了。事实上,从世界范围来看,只要你不是搞住房福利制的,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必要的住房保障,都是政府应负的一份责任。只是有的担责多一些,有的担责少一些罢了。

  香港是从1954年开始实施公屋制度的,经历50多年的实践,已日臻完善。据截至2004年3月底统计,香港约201.9万人,占总人口的30%,居住在香港房屋委员会提供的公屋,租住公屋单位的数目为64.8万个,占全港房屋单位总数的三成。可见这套制度的担责是很大的。

  香港公屋制最大的特点是成立公营的房屋委员会,由政府直接经营,其政策定位不是以盈利为目标,而是满足那些市场不能为其提供基本住房的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要,公屋实行严格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只供给真正符合条件的人享用;政府对房委会实行免费拨给土地、拨出资本和贷款提供资助,房委会通过出租公屋及其附属商业楼宇、出售自置居所单位获得维护及兴建公屋所需资金,实行自负盈亏的独立运作经营。时至今日,香港的公屋制度运作良好,在房屋市场上成功扮演了补漏者角色和调节者的角色。

  这些年来,广州市政府为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投入了巨资,为一大批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提供了解困房、廉租房住房保障。但总的来说覆盖范围还不够广,保障水平还不高,管理机制还不完善。随着楼价的上升,需要帮助的人越来越多,政府的担责就必然要大一些。邻近的香港这套公屋制度,相信对我们的政府是会有借镜作用的。是否如此,仅供参考。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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