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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夏水价将不一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0:00 东南早报

  2010年全省所有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季节性水价

  早报讯(记者赖劲松)冬天自来水可能每吨1.5元,夏天却可能涨到2元/吨,这可不是乱收费,而是未来几年就会实行的一项事关百姓的政策。

  省建设厅昨日将建设部《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活动和宣传周工作的通
知》向全省转发,要求全省各有关方面采取措施切实做好节约用水工作和2006年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

  据介绍,到2010年全省所有市、县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和季节性水价;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计划用水率从现有的50%提高到7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从现有的42.5%提高到50%;全省再生水回用率在现有的1.1%基础上有明显提高,其中厦门、晋江、石狮再生水回用率达10%,福州、莆田、漳州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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