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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天作案7起,合肥市中院公开审理3劫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1:4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短短13天内7次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昨日上午,合肥市中院公开审理了3个劫匪。

  据指控,仅2005年5月4日晚,这伙人就连续作案两起。徐从明、郑兴顶伙同史俊飞、周鹏(均另案处理)酒后在安徽大剧院门口拦乘一辆出租车,当车行至合肥市包河区凌大塘加油站南500米处的淝河南路上时,对出租车驾驶员实施殴打,抢劫人民币200元及手机一
部。随后,徐从明、郑兴顶又搭乘一辆出租车,当车行至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盛大村时,对出租车驾驶员实施殴打,抢劫人民币400元、皮带一条和手机一部。

  2005年5月10日晚21时许,在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官塘村,从下水管爬上二楼阳台进入沈某租房内,对沈某及其女儿采取掐脖子、捂嘴等暴力,抢得人民币200元、黄金手链一条、手机一部。

  昨天的庭审中,3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未当庭宣判。

  (胡明艳 肖献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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