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救人第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3:17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记者项凤华)目前,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费用一般为两百元左右,结案后视情况由申诉人、被诉人按不同比例共同分担。针对目前农民工工资偏低,通知要求自4月1日起,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一律免除农民工当事人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费和处理费。昨天,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发布通知,对农民工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凡是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及时立案受理,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对急需治疗的工伤、患病的农民工,应先行部分裁决,保证农民工的基本生活和医疗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