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食物中毒案不得瞒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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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3:58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5月9日讯(见习记者 范俐鑫 实习生 赵生丽)日前,我省出台《山东省重大活动食品污染及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规定,任何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 根据《预案》,我省将严格执行紧急报告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对本辖区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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