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路坑 骨折摩的欲告施工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5:41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于洋周凡力)前日晚,一辆摩托车栽进了长(生桥)明(月沱)公路上一路坑中,导致司机谭某尾椎骨折。昨日,该司机以路坑无警示牌为由欲状告施工方。 昨日,记者到事发现场看到,路坑长约3米,宽约2米,深有10厘米,两端堆放了一些石块。坑边插有一块上写“此处施工车辆慢行”的警示牌。谭某称,这警示牌是事后设置的。记者在该段路大坟包转弯处又看到了两个相似的大坑,但没有任何警示标志。
谭某称,造成他受伤的路坑没有立警示牌,施工方应该对他的受伤负责,必要时将起诉施工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