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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案上千无一错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7:5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合肥市瑶海区法院法官都喜欢用“老马”称呼研究室主任马兴忠,一来是因为马兴忠担任过20多年的法官;二来也与马兴忠的执法水平有关。翻开他的执法记录:审理、执行过1000多件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没有一件是错案或执法过错、超审限案件。

  1997年新刑事诉讼法还没有实施以前,庭审完全是法官主持下的纠问式,法官的主观色彩很强,一般都是讲客观事实大于法律事实。马兴忠办过一起案件,原告发现被告在单
位贴了张污辱、谩骂自己的材料,以诽谤、污辱起诉被告。“我们首先调查,发现被告所写的内容确与事实相反,按理完全可以判决,但我们没有急着宣判,而是将结果告诉被告,被告也承认自己错了,我们让原、被告握手言和。我们还到其单位给原告正名,消除不良影响。”

  “1992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刚刚下发,我们就根据该解释第300条,成功执行了一起死案。肥东一位个体户欠福建一位商人的货款,无力支付,肥西又有个人欠肥东个体户的钱,我们依据司法解释,给第三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第三天他就给我们送来了5000元。这是我们法院依据该司法解释执行的第一起执行第三人案件,也是全省第一起执行第三人财产的案件。”(苏艺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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