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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省区市16万余人掉进陷阱涉案金额高达4亿余元中国传销第一大案揭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8:10 东方网-文汇报

  这是一起覆盖全国15个省区市、涉及16万余人、涉案金额高达4亿余元的特大传销网络案件。这是迄今为止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规模最大、追究刑事责任人数最多、查处力度最大的一起传销网络团伙犯罪案件。

  2005年5月30日,公安机关将此案命名为“5·30”专案,由此掀开了全国打击传销犯罪“鲁剑行动”的帷幕。

  8700元“入会费”牵出传销大案

  2004年4月5日,山东淄博警方获取一条重要线索:一东北籍妇女到周村参加“多美姿化妆品”传销活动,被别人以交“入会费”为由诈骗现金8700元。

  “接到报案后,我们对发现的3个窝点采取了集中行动,当场就查获了正在参加培训的传销人员90余人。”据淄博市周村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李洁介绍,这一团伙传销的是一种叫做“多美姿”的化妆品,以“拉人头费”每人2900元的形式搞传销。但是这一所谓的化妆品不但一般会员没有见过,就连发展过20多个下线的C级人物也没见过。

  对参加传销培训的人员做工作后,警方获取了大量信息和线索。他们辗转山东、黑龙江、北京等地,顺藤摸瓜抓获了B级代理员徐某某、秦某,A级代理商孟某某、刘某某等多名传销分子。

  随着网络“上线人物”的纷纷落网,该网络组成人员内幕被一层层揭开,暴露的情况令人触目惊心:网络的成员达十余万人,仅A级以上人物就达60余人,涉及十几个省区市,涉案金额达几亿元。该传销组织的最高层人物、有着“传销教父”之称的杨某某也逐渐浮出了水面。

  2006年1月23日上午9时30分,当杨某某持港澳通行证,与妻子和两个孩子欲从首都机场飞往香港时,在机场被警方当场拘留。至此,这个特大网络传销案成功侦破。

  “洗脑”三部曲让人死心塌地

  对传销组织进行过深入研究的淄博市周村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杨金林说,传销人员之所以能受到鼓吹,不顾一切地去欺骗亲戚朋友,拉拢成为自己的下线,秘密就在上课“洗脑”的过程中。

  在“5·30”专案中,警方查获了一套该传销组织编制的手抄本“教材”,其内容生动地反映了传销组织“洗脑”三部曲(见右图)。

  “这一套‘洗脑’的过程,充分利用了人性的弱点和心理特点,最终将一名‘新朋友’变成了死心塌地的传销分子。”杨金林说。

  公安机关5年打掉3800多个传销团伙

  公安部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1年到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传销犯罪案件2848起,涉案金额42.1亿元,打掉传销团伙3800多个,抓获违法犯罪分子20500余人,教育劝返受骗群众336590余人,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针对近年来传销犯罪活动愈演愈烈,反复猖獗的态势,2005年5月,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开展了打击传销犯罪的“鲁剑”行动,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传销犯罪案件516起,涉案金额10多亿元人民币,抓获传销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3408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9000余万元,打掉传销团伙1147个,有效遏制了传销犯罪的嚣张气焰。

  昨公布12起传销案件

  公安部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2起公安部打击传销犯罪“鲁剑”行动重点督办案件。

  ●山东“4·08”特大传销案

  ●广西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列传销案

  ●重庆杨远群、李小平等人传销、绑架、买凶杀人系列案

  ●山东“天狮美丽佳人”化妆品特大传销案

  ●北京品品德国际茶艺连锁有限公司传销案

  ●广东“深圳科力海公司”传销案

  ●山东济南“4·09”特大传销案

  ●江苏夏向德等人传销、扰乱公共秩序、故意伤害案

  ●广东“重阳公司”特大传销案

  ●吉林“6·18”传销案

  ●山东韩国人李宰完特大传销案

  ●黑龙江“3·01”特大传销案

  打击互联网传销公安机关出重拳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当前互联网传销日益泛滥的趋势,公安机关将联合工商等相关行政部门进行专项整治。

  高峰说,互联网上的传销活动是近年来网络中出现的一种新形式,这一犯罪形式和传统的犯罪相比较而言,很多犯罪分子使用的服务器在国外,又使用虚拟空间实施犯罪,因此给警方的打击带来了难度。目前警方正在对几起互联网传销案件进行侦查。

  此外,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管理局副局长邰展在发布会上也表示,今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击传销工作将突出重点,重点打击“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的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重点查处给传销人员提供房屋的行为,以及严防传销进入校园,坚决查处让学生参与传销的行为。

  (栏目稿件均据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

  四大欺骗性特点助长传销蔓延

  针对近年来传销活动出现回潮、蔓延的趋势,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传销带有很大的欺骗性,有很广泛的受骗群众基础,因此蔓延性、传染性极强。他还列举了传销行为的四大欺骗性特点。

  高峰说,首先在我国传销组织非常严密,行动非常诡秘。从1998年我国政府禁止在中国境内从事传销活动以来,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的传销活动转入地下和半地下,而且往往采取异地传销的形式。

  其次,传销组织除了“拉人头”以外,现在又出现了“传商品”“加盟店”的形式。商品在传销组织中已经道具化,价格虚高。这些传销组织使用的道具商品,往往集中在保健品、营养品、化妆品等实际价值和价格很难进行量化的商品中。

  第三,编造神话,反复“洗脑”。针对当前广大群众致富心切的心理,用一套严密的公式,编造神话,反复告诉对方只要加入团队,会得到什么样的报酬。一旦加入团队之后,又受到人身和心理的双重控制。

  第四,发展下线,重在杀熟。传销组织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多层次,最起码的构成就是三层,有上线,中间是参与人员,然后再发展下线。传销人员重在杀熟,往往利用亲戚、朋友、街坊的信任发展下线。

  高峰表示,近年来,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一直没有放松对重大传销案件的打击力度。但因传销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因此要治本还需要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让社会共同参与到打击传销的行动中来。

  新闻背景

  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传销有三种表现形式:“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团队计酬”。

  

15个省区市16万余人掉进陷阱涉案金额高达4亿余元中国传销第一大案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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